2026年4月20日,《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T/CASWSS 043-2026)团体标准在北京正式发布。该团体标准由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牵头组建编制团队,联合多家专业机构与实务单位,汇聚多领域专家智慧,为老年意定监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作为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项目的资助方以及起草单位之一,立足于战略慈善视角,聚焦家族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场景下的重要议题,为《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公益助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递爱福基金会监事路竞祎代表基金会出席了本次团体标准发布会。
团体标准发布会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高龄、失能、空巢老年群体不断扩大,传统家庭照料功能逐步弱化,老年人失能失智后的监护缺失、权益保障难题日益凸显。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确立意定监护制度,明确成年人可提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为失能、失智及特殊老年群体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多地民政部门、公益组织推动意定监护落地,但实践中仍面临“标准化不足、适用性不均”的突出问题:一方面,现有意定监护操作规范多为框架性指引,在监护人资格审核、权利义务界定、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监督机制等环节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不同区域、不同机构执行差异大;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残障人士)对意定监护的认知度低,部分社区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不足,使得制度在基层实践中出现“落地难、适用窄”的问题。
本次发布的《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立足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与服务实际需求,确立依法有序、自主自愿、服务规范、风险可控四大核心原则,构建了覆盖服务主体、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权益保障、质量控制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对服务机构资质、专业人员配置、委托代理与意定监护服务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全流程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规范,标志着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正式迈入有标可依、有规可循、规范发展的全新阶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递爱福基金会监事路竞祎
制定《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既是对《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细化落地,将原则性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实施规则;也充分保障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与人格尊严,防止“被监护、被代表、被处置财产”。同时,该规范也填补了实践漏洞,通过统一服务标准、明确权责边界、健全监督机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完善我国老龄法治体系,以制度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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